网站导航
你好,已登录注销
发布日期:2014-11-15
字体大小:[小中大]
背景颜色:
残疾评定: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县(区)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三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市残联及市卫生局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并加盖评定医院鉴定公章方为有效。
上一篇: ||下一篇:
分享到:
承办单位: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
桂公网安备 45020502000014号
主办单位:柳州市人民政府
桂ICP备05009280号
管理维护: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0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