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 鱼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驻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争议调解室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正式揭牌。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许成爱,区法院副院长罗华、区司法局局长陈岗、 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导班子及区法院立案庭部分法官、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协查员等约50人参加了本次揭牌仪式。
区法院副院长罗华在揭牌仪式上为特邀调解机构、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区司法局局长陈岗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许成爱就如何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谐调解理念;二是健全组织,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规范化;三是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争议调解工作成效。
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能够实行劳动监察调解、司法、诉讼的有效对接,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争议的受理、调处、司法确认、回访等一站式服务,大大缩短了劳动者的维权周期,更为快捷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也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4月29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该案件中4名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16091元,经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争议调解员调解,双方意愿达成一致后签订《调解协议书》。劳动争议调解员引导争议双方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书》有了强制执行力,保障了协议的有效执行。
(供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钟桂英)
区法院副院长罗华为特邀调解机构颁发聘书
参加揭牌仪式领导合影
揭牌仪式后,领导参观劳动争议调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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