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行政处罚决定书
柳卫学罚〔2020〕11号
?
被处罚人:柳州市静兰小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0202MB18094181,法定代表人:杨柳
住????所:柳州市城中区静兰路东一巷
本机关依法查明:2020年5月25日,你小学一年级(1)班教室课桌面照度检测结果为162 lx、五年级(2)班教室课桌面照度为107 lx、四年级(2)班教室的课桌面照度、课桌面照度均匀度检测结果分别为103 lx、0.66,不符合 GB 7793-2010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的要求。
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录1份;2、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3、送达回执1份;4、《检验报告》1份;5、询问笔录1份;6、授权委托书1份;7、《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8、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为证。
你小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小学教室照明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行为责令立即改进,给予警告。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直接向柳州铁路运输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委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
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用户名: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