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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夏季,游泳场所人员密集,其水质卫生质量直接影响群众的健康,为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水质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健康权益,近期,柳州市卫健委组织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对我市45家持证游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游泳池水抽样送检。
重点检查的内容有游泳场所是否持有水质检测报告,是否每日进行水质自检并公示结果,浸脚池是否与走道同宽,强淋装置是否正常运转,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等内容,抽检的项目有游泳池水的浑浊度、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游离性余氯、浸脚池水余氯。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针对现场快速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问题,卫生监督员指导经营者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水质符合要求,同时向经营者普及2019年11月1日实施新的游泳池水质指标卫生要求和游泳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等国家卫生标准。
卫生监督员将加强对卫生状况较差、投诉举报较多的的游泳场所的监督力度,发挥舆论和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游泳场所良好卫生环境。游泳池水抽检结果将在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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