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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商品质量抽检中,柳州市工商局对网店服装及鞋类、珠宝首饰、汽车轮胎、水嘴、成品油、箱包、铝型材、床上用品、实体店成人服装、电动自行车、眼镜等12类商品组织开展抽查检验合计216批次,其中不合格商品有98批次。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广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6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柳州市工商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主体立案调查处理,部分案件仍正在办理当中。
本次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柳州市工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柳州市场消费环境。
附:柳州市工商局2016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名单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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