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定向/不定向)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检查主体 |
总基数、抽查比例 |
检查 日期 |
牵头 科室 |
1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学质量督查工作 |
定向 |
1.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要求检查各项达标情况; 2. 重点检查培训达标率、培训后的就业率等; 3. 培训学校购买或借住宅用房、办公用房,改变房屋或场地使用行知进行培训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使用时应主动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消防安全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 4. 每个培训班课程是否纳入安全生产、消防、禁毒、防艾、普通话等引导类课程;此标准将作为培训质量达标的重要指标之一; 5. 开展校外办学点备案登记工作; 6. 加强党组织建设,坚持应建党必建、能建快建。 |
全市民办培训学校 |
市人社局 |
20% |
2019年3-4月 |
职建科 |
2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1.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2.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3. 用人单位是否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 4.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 5.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6.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 7.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8. 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9. 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 10. 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对不休假职工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 11. 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12.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未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工资报酬的情形 |
用人单位 |
市人社局 |
80% |
2019年9月12月 |
劳动监察科 |
3 |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
不定向 |
1. 用人单位是否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2. 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过程中是否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或者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3. 单位或个人是否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4.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5.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是否为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6. 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情形 7.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行为 8.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行为 9.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存在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行为 |
用人单位 |
市人社局 |
50% |
2019年4月 |
劳动监察科 |
4 |
实地稽核用人单位是否存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 |
不定向 |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 |
全市参保单位 |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在职参保职工总人数的10%,约4万人。 |
2019年10月至12月 |
市社保局 |
5 |
缴费单位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
不定向 |
缴费单位是否按规定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
全市参保单位 |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与项目4同步进行 |
2019年10月至12月 |
市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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