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市政府所属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
根据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精神,为了精准帮助全市贫困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脱贫,经研究,决定开展柳州市扶贫基地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认定柳州市扶贫基地企业,引导企业树立社会责任感,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对口就业帮扶各项工作,加大力度帮助贫困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
二、柳州市扶贫基地企业的认定范围
柳州市政府所属集团公司、各县(区)所属骨干工业企业,列入柳州市扶贫基地企业的认定范围。
三、充分发挥柳州市扶贫基地企业吸纳贫困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安置作用
(一)柳州市政府所属集团公司全部列入柳州市扶贫基地企业认定范围
2018年1月25日前,市国资委负责收集政府所属集团公司名单,同时汇总柳州市政府所属集团公司近期的用工信息(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底前)、以及吸纳柳州市贫困农村劳动力用工计划,报市人社局汇总后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认定为柳州市扶贫基地企业。(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扶贫办、政府所属集团公司、市住建委、各县区)
(二)各县区推荐本辖区骨干工业企业列入柳州市扶贫基地企业认定范围
1月25日前,各县(区)负责精选收集本辖区20个以上骨干工业企业名单,同时汇总本辖区骨干工业企业近期的用工信息(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底前)以及吸纳柳州市贫困农村劳动力用工计划,报市人社局汇总后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认定为扶贫基地企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各县区)
(三)鼓励引导柳州市扶贫基地企业积极吸纳柳州市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
认定为柳州市扶贫基地企业的政府集团公司、各县区骨干工业企业,鼓励其树立大局意识,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吸纳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原则上每个扶贫基地企业安置贫困农村劳动力占本企业全年用工总量的10%以上。政府集团公司、各县区骨干工业企业吸纳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市国资委、各县(区)是柳州市扶贫基地企业认定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督促所属扶贫基地企业及时汇总上报用工信息、吸纳贫困农村劳动力用工计划信息。
(二)市国资委、各县(区)要落实专人负责用工信息上报工作,认真填写《柳州市扶贫基地企业近期用工信息汇总表》,供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全市贫困农村劳动力对口安置计划作参考。
(三)加强宣传,鼓励柳州市扶贫基地企业积极参加各种就业帮扶活动。
(四)用工信息实行月报制度,由市人社局汇总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2018年1月10日前,市国资委、各县(区)将负责该工作的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
联系人:韦旭光,贺加
联系电话:2851581 邮箱:lznmgk@163.com
附件:1. 柳州市扶贫基地企业认定推荐表
2. 柳州市扶贫基地企业近期用工信息汇总表
3. 柳州市扶贫基地企业认定工作负责人名单回执表
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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