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球网,足球即时比分向社会征集《柳州市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促进我市水上搜救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充分调动搜救成员单位、组织和个人参与水上搜救工作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救助力量参与水上搜救工作,规范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我局代拟了《柳州市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传真、邮件等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9日。
联系人:石兴建;联系电话:0772-2631305、0772-2639882(传真);电子邮箱:2952417579@qq.com。
邮寄地址:柳州市城中区高新南路20号
附件:《柳州市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柳州海事局
2020年4月1日
附件
柳州市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管理
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水上搜救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充分调动搜救成员单位、组织和个人参与水上搜救工作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救助力量参与水上搜救工作,规范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体球网,足球即时比分海上搜寻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参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体球网,足球即时比分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壮族体球网,足球即时比分海(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组织、协调、指挥的水上搜救行动和在柳州市辖区内参与水上搜救行动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的奖励与补偿。
第三条 柳州市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纳入市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搜救奖励
第四条 奖励的种类分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五条 奖励的对象为积极参加水上搜救工作,并在现场搜救行动、搜救组织协调和搜救保障(包括医疗、通信、气象、搜救决策支持等)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奖励对象中的集体不包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不纳入奖励范围的机构;个人不包括公务员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不纳入奖励范围的人员。
第六条 奖励的因素,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避免或减少水上遇险人员的死亡;
(二)避免或减少水上环境污染或重大财产损失;
(三)避免险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四)在特别恶劣气象、水况下坚持开展搜救行动;
(五)经常性参加水上搜救行动;
(六)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况。
第七条 奖励标准由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综合考虑上年度实际搜救效果、奖励情况和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等因素确定。
(一)对参与特大水上险情搜救行动的集体奖励额度不超过30000元/次,个人奖励额度不超过3000元/次;
(二)对参与重大水上险情搜救行动的集体奖励额度不超过20000元/次,个人奖励额度不超过2000元/次;
(三)对参与较大水上险情搜救行动的集体奖励额度不超过15000元/次,个人奖励额度不超过1500元/次;
(四)对参与一般水上险情搜救行动的集体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0元/次,个人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元/次;
第八条 搜救奖励倾斜于参与现场搜救应急行动的救助力量,兼顾在搜救组织协调和搜救行动保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三章 搜救补偿
第九条 搜救补偿指对社会救助力量参与水上人命救助和无法追偿的环境救助行动中燃油消耗、船期损失等方面进行适当性补偿。
第十条 补偿的对象指由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协调参与或自愿参与较大等级以上及社会影响较大、搜救难度较高的一般等级水上搜救行动的社会救助力量。
第十一条 补偿的因素,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搜救行动中燃油消耗、船期损失等情况;
(二)在搜救应急行动中所发挥的实际作用;
(三)当时水上气象、水况等因素,参与搜救行动的风险程度;
(四)参加水上搜救行动的积极性;
(五)其他应当给予考虑的因素。
第十二条 补偿标准
(一)对参加较大等级以上或社会影响较大、搜救难度较高的一般等级搜救应急行动的社会救助力量给予不超过30000元的补偿。
(二)对参加社会影响大、救助风险高、持续时间长、投入规模大、救助效果明显的搜救行动的社会救助力量,可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但单项搜救行动补偿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0元。
第四章 奖励推荐和补偿申请及审核
第十三条 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每年组织一次搜救表彰、奖励,由参与搜救行动的搜救力量所在的组织或个人提出申请,也可由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根据搜救力量或个人在参与搜救行动中的表现提名推荐。
搜救补偿申请由参与搜救行动的搜救力量所在组织(或所有人)根据上年度实际参与搜救行动的相关情况,于每年1月15日前提交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
第十四条 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搜救奖励推荐和搜救补偿申请的审核工作,并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对推荐和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制定奖励和补偿方案;
(二)方案评审。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奖励和补偿方案进行评审,确定奖励和补偿对象及额度;
(三)上报审批。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对奖励和补偿方案报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指挥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批。
第十五条 对社会力量参加社会影响大、救助风险高、救助时间长且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环境污染的搜救应急行动,经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指挥长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可及时进行奖励或适当性补偿。
第五章 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
第十六条 水上搜救奖励及补偿资金来源为柳州市人民政府财政安排。
通过柳州市财政安排的奖励或补偿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在年度执行中,由市财政根据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报经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指挥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批的奖励和补偿金额按程序拨付资金。
第十七条 奖励和补偿资金总额应控制在市人民政府核定的年度预算之内。如按奖励、补偿标准核定的资金总额超出奖励及补偿资金总额时,对一般和较大搜救应急行动可根据风险程度、救助持续时间、救助力量投入规模、救助效果等因素适当调减奖励、补偿资金额度。
第十八条 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于每年3月31日前将拟定的上一年度搜救奖励、补偿情况在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险情名称,险情等级,拟奖励、补偿集体、个人名称以及金额等事项。
第十九条 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对公示过程中社会公众提出的异议进行核实,并将修正后的内容进行再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二十条 公示无异议后20 个工作日内,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完成上一年度搜救奖励、补偿资金发放。
第二十一条 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应对年度搜救奖励、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第二十二条 水上搜救奖励及补偿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 水上搜救奖励及补偿资金应当按有关财务制度进行核算,做到内容真实,账目清楚,核算准确,确保资金的使用合法、真实、有效。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资金的,将悉数追回骗取的资金,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给予处罚、处理、处分。
第二十六条 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搜救行动”是指水上人命救助行动和环境救助行动;所称“社会救助力量”是指除国家专业搜救力量外,由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动员或自愿参加水上搜救行动的船舶(设施)、飞机、企业、社团组织和个人。
第二十八条 水上险情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柳州海事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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