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柳州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任春喜到柳铁法院驻柳州市交通运输局调解工作室调解一起行政处罚案件。
原告覃先生去年因未取得巡游出租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车经营活动,被柳州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查获,被告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对覃先生进行罚款处罚,覃先生认为罚款金额过高,起诉到柳铁法院。
在调解工作室内,法官本着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工作,对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进行分析说理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再综合考虑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调解建议。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依法将罚款金额降低了百分之四十,更加符合人情事理,最后法官当场向双方送达了调解书。
法非司民短而诛过误,而应救祸患并内正道。虽然覃先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但覃先生违法经营的根源还未真正消除。
调解结束后,法官向覃先生了解其两次违法经营的原因,得知覃先生是因为对政策有误解,认为自己有案底无法办理正规经营许可才进行违法经营。法官和交通运输局的同志立即向覃先生介绍了相关政策,并表示愿意对覃先生办理经营许可提供帮助,温情司法令打消疑虑决心正规经营的覃先生倍受感动。
该调解工作室的设立是柳铁法院践行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