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举报线索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0-06-12 16:04  
为规范我市医疗保障部门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举报线索的管理程序,确保及时、有效处理举报线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举报线索处理程序规定(试行)》,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草拟了《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举报线索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举报线索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或直接送达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918室),邮编:545026,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ybjg2019@163.com。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0年6月22日。
附件:1.《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举报线索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2.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举报线索处理工作流程图
3.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举报线索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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