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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2020-02-27 答复时间:2020-03-01 答复单位: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事件内容: 市民咨询电动自行车如何办理报废或出售手续。
处理结果: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答复:一、电动自行车损毁、灭失、或其他原因无法使用的,车辆所有人应当持以下材料到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行驶证原件;
3.车辆号牌;
4.注销申请;
5.代理的需要提供符合条件的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温馨提示:办理注销业务时,无法交回车牌和行驶证的,必须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本人办理。
二、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权发生转移的,原所有人和现所有人应当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需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到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业务:
1、原车辆所有人和现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号牌、行驶证原件;
3、双方签字加盖指纹的电动自行车转移协议书。
温馨提示:办理转移登记业务,需要新旧车主双方同时到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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