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财政票据购领证》业务办理流程。
二、设定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
三、申请条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四、办理材料:提交票据管理员单位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财政票据购领证申请表》,并按照购领财政票据的类别提交相关依据(柳州市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信息、征集基金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社会团体章程及收取会费的依据等)。
五、办理地点:市潭中东路12号市财政局2号楼1楼柳州市财政局服务大厅。
六、办理时间: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七、联系电话:票据管理科(2819317、2610255)。
八、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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