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安委办〔2018〕33号
各县(区、市管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部署和安排,6月16日全市统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6日(星期六),集中活动时间为上午9:00—11:00。
二、活动地点
(一)主会场:市人民广场(五一路人民广场下沉式舞台);
(二)分会场:各县(区、市管开发区)自行设置分会场,并将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报市安委办。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活动组织
(一)主会场:市安委会、城中区人民政府
(二)分会场:各县(区、市管开发区)安委会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主会场
1.市主会场举行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启动仪式
时间:2018年6月16日上午9:00
地点:市人民广场
参加人员:市四家班子有关领导,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城中区有关单位、市属以上重点企业(另行通知)、媒体记者。
启动仪式结束后,市四家班子领导参加咨询活动并到各宣传点检查指导咨询日活动情况。
2.举行安全生产文艺演出,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3.设立安全生产咨询点(具体名单见附1),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
4.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具体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5. 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展板,开展宣传活动(具体名单见附2)。展板制作要求:2.44米(长)×1.22米(高),版面要求文字清晰,主题鲜明,设计新颖,布局美观。展板由各参展单位自行制作,于咨询日当天8:00以前摆放至市人民广场指定地点。咨询日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自行撤回展板。
6.邀请电视台、柳州日报、柳州晚报、广西日报、南国今报等媒体到场报道。
(二)分会场
各县(区、市管开发区)参照主会场活动内容,结合各自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设立咨询点的单位自行印制宣传资料,并做好发放资料的准备工作。各单位参加人员由单位一名领导带队,不少于4人,8: 30前到市安全监管局的咨询点签到;
(二)请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做好咨询日现场治安防范工作、市人民广场及周边交通秩序,确保活动安全;
(三)请新闻宣传单位组织各新闻媒体做好咨询日当天的宣传报道;
(四)主会场所需的桌椅、太阳伞及单位标志牌由主办单位负责;
(五)请各县(区)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资料收集,建档备查。
市安委办联系人:吴小华、莫佳睿 电话:2850142
附件:1.设立咨询点单位名单
2.制作展板单位名单
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