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柳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资格确认
设定依据:
《广西壮族体球网,足球即时比分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广西壮族体球网,足球即时比分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柳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实施方案》
申请条件:
凡户籍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扶助对象夫妻一般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残四级以上)。
办理材料、地点、机构、时间及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
每年1月15日前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时一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明资料。独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人同时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有关其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
夫妻双方户口在同一个县(市、区)但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以女方户口所在地为主申报。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在各自户口所在地申报。
2.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申请人所在的村(居)委会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指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申报表》(夫妻双方每人填写三张表),每年2月15日前村(居)委会主任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连同申请书和证明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申请人材料和审核材料于每年3月15日前上报所属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确认。
3.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公示
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对扶助对象进行审批确认,并将审批后的扶助对象名单以文件形式通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本级和扶助对象所在村(居)委会公务栏内公布扶助对象名单。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根据确认具有特别扶助对象资格和退出特别扶助范围的对象,与全国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同步将其信息录入“特别扶助管理信息系统”。
4.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最终确认的扶助对象名单报市级卫生计生部门备案。
收费标准:不收费
监督电话:柳州市卫计委 2851745
城中区卫计局 2615192
鱼峰区卫计局 8805258
柳南区卫计局 3712593
柳北区卫计局 2831145
柳江区卫计局 7218322
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3110262
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 3266237
柳城县卫计局 7614726
鹿寨县卫计局 6823635
融安县卫计局 8139638
融水县卫计局 5137274
三江县卫计局 8617853
附:柳政办〔2013〕154号 柳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实施方案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