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办理注销所需材料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互动12333组 发布日期:2021-03-22 11:00 【字体:小中大】
单位注销申请条件:
单位被设立机构注销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或有关部门批准解散、撤销、合并或宣布终止,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办理注销:
1.无欠费信息;
2.无正常参保人员;
3.无正在享受待遇人员。
办理方式:
网上申报;
通过共享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的企业注销信息进行办理。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原件1份;
2.审批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通知书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法律文书,职能部门批准解散、撤销、合并或宣布终止的文件,复印件1份。
注:上述材料企业不需提供,其他单位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
1.局本部: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
2.城中区社保经办点:映山街1号金秋大厦7楼
3.柳北区社保经办点:北雀路35-1号柳州银行柳北支行
4.鱼峰区社保经办点:西江路27号柳州银行大东支行
5.柳南区社保经办点:潭中西路17号富丽华都柳州银行柳南支行
6.柳东新区社保经办点地址: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